年 份 |
年 齡 |
重 要 史 實 |
生 活 經 歷 |
創 作 及 其 它 |
紹聖元年〔甲戌〕 1094 |
五十九歲 |
1. 三月,呂大防罷。 2. 四月,章惇為首。蘇轍罷知汝州分司南京。曾布為翰林學士,蔡京權戶部尚書。 3. 閏四月,李之純出知單州,御史劉拯言其中丞時阿附蘇軾。貶通判杭州秦觀監處州茶鹽酒稅,以劉拯言其影附蘇軾增損《實錄》。 4. 六月,呂大防降知隨州,劉摯降知黃州,蘇轍降知袁州。 5. 七月,追奪司馬光、呂公著等贈謚,毀所立碑。貶呂大防郢州居住,劉摯蘄州居住,蘇轍筠州居住,並詔大臣朋黨司馬光以下各輕重議罰布告天下。 6. 十二月,范祖禹永州安置,趙彥若澧州安置,黃庭堅黔州安置。 |
1. 蘇軾在定州太守任。 2. 正月,上《乞減價糶常平米賑濟狀》。四月,御史虞策、殿中侍御史來之邵共言蘇軾任翰林學士日行呂惠卿制詞,譏訕先帝。詔蘇軾落端明殿學士兼翰林侍讀學士,罷定州任,為承議郎責知英州軍州事。六月,來之邵等言蘇軾詆斥先朝,責授寧遠軍節度副使,惠州安置。行至當塗,落左承議郎,責授建昌軍司馬,惠州安置,不得簽書公事。蘇軾令次子迨攜家歸宜興,從長子邁就食於宜興,獨與少子過,妾朝雲赴貶所。七月至湖口,過廬山。九月,渡大庾嶺。十月二日,抵惠州貶所。初寓合江樓,後遷嘉祐寺。 |
1.《初貶英州過杞贈馬夢得》、《臨城道中作》、《子由新修汝州龍興寺吳畫壁》、《慈湖夾阻風五首》、《壺中九華詩》、《江西》、《秧馬歌》、《天竺寺》、《舟行至清遠縣見顧秀才極談惠州風物之美》、《十月二日初到惠州》、《十一月二十六日松風亭下梅花盛開》、《戚氏》、《歸朝歡•和蘇堅伯固》、《木蘭花令•梧桐葉上三更雨》、《浣溪沙•羅襪空飛洛浦塵》、《英州謝表》、《惠州謝表》、《白水岩遊記》。 2. 陳安石、馮京、王中正、鄧潤甫、范百祿、家定國、朱光庭卒。 |
紹聖二年〔乙亥〕 1095 |
六十歲 |
1. 二月,詔追奪呂大防兩官,徙居安州。 2. 八月,詔呂大防等永不得引用期數及赦恩敘復。 3. 九月,范純仁落觀文殿大學士,知隨州。 4. 十月,許將為尚書左丞,蔡卞為尚書右丞。蔡京為翰學士兼侍讀、修國史。 5. 是年,黃庭堅遷黔南,范祖禹遷九疑,晁補之遷蘄水。 |
1. 謫居惠州。 2. 正月,同蘇過、賴仙芝、王原秀才等同遊羅浮道院。 3. 參寥派專使來惠州問候蘇軾。僧曇秀來惠州探望。三月,蘇州定慧長老守欽派遣其徒卓契順來到惠州向蘇軾問安。陳慥亦想來惠州,蘇軾發書勸阻。春夏之交,蘇軾表兄程正輔,原系八娘之夫,絕交已四十二年,當時任廣南東路提點刑獄,前來看望蘇軾,蘇程釋憾。 4. 三月十九日,復遷於合江樓。 5. 遊博羅香積寺,建議縣令林抃就溪水築塘,利用水力作碓磨。四月十一日,初食荔枝。《與徐得之書》云:到惠已半年,既習其水土風氣,絕欲息念之外,浩然無疑,殊覺安健。向博羅縣令林抃建議推廣秧馬。惠州諸軍闕營房,蘇軾建議程正輔作屋三百間,荐都監王約同幹。廣州太守章質夫向蘇軾送酒。遷謫惠州一年,衣食漸窘,重九佳節,尊俎蕭然。虔州鶴田處士王子直不遠千里來訪。 |
1.《寄鄧道士》、《贈王子直秀才》、《真一灑》、《次韻程正輔遊碧落洞》、《荔支嘆》、《江月五首》、《章質夫送酒六壺至而酒不達戲作小詩問之、《臨江仙•九十日春都過了》、《殢人嬌•贈朝雲》、《與陳季常書》、《付僧惠誠遊吳中代書十二》、《與程正輔書》。 2. 杜純、王安禮、彭汝礪卒。 |
紹聖三年〔丙子〕 1096 |
六十一歲 |
1. 正月,知樞密事韓忠彥罷知定州。 2. 二月,夏人寇義合砦。三月,夏人圍塞門砦。 3. 七月,蔡京為翰林學士承旨。 4. 八月,責授范祖禹昭州別駕,賀州安置,劉安世新州別駕,英州安置。 5. 十月,夏人大入鄜延。 6. 十一月,章惇上重修《神宗實錄》。 |
1. 謫居惠州。 2. 正月,扣門許參軍家,採荔枝花。 3. 二月八日,與惠州推官黃燾僧曇潁過逍遙尚向何道士問疾。 4. 四月二十日,復歸於嘉祐寺。當時卜築白鶴峰之上,以作終老之計。 5. 六月,惠州修東西新橋,蘇軾助以犀帶,子由之婦史氏,亦以入官內得賜黃金錢數千助施。 6. 七月五日,朝雲病亡,年三十四,葬於棲禪寺松林中東南,直大聖塔,為作「六如亭」。 7. 作《縱筆》詩,有「報道先生春睡美,道人輕打五更鐘」句。 8. 借王參軍地種菜,不及半畝,與蘇過二人終年飽菜。 9. 十二月二十五日,酒盡,取米欲釀,米亦竭。一年之中,多病鮮歡。吳子野、陸道士、僧曇秀等皆來惠州探望作客。 |
1.《新年五首》、《和陶詩》、《食荔枝二首》、《遷居》、《兩橋詩》、《悼朝雲》、《西江月•玉骨那愁瘴霧》、《跋寶月塔銘》、《煨芋帖》、《惠州李氏潛珍閣銘》。 |
紹聖四年〔子丑〕 1097 |
六十二歲 |
1. 正月,詔應紹聖二年十二月十五日類定姓名責降人子孫弟侄,各不得住本州;其鄰州內子孫,仍并與次路遠路分合入差遣,已授未赴並見任人並罷。 2. 李清臣罷知河南府。 3. 又降詔呂大防、劉摯、梁燾、范純仁,以及劉奉世、韓維等三十餘人,或貶官奪恩,或居住安置,輕重有差。蘇轍責授化州別駕,雷州安置。 4.
其郴州編管秦觀,移送橫州。 5. 閏二月,曾布知樞密院事,許將為中書侍郎,蔡卞為尚書左丞,黃履為尚書右丞,林希同知樞密院事。 6. 十一月,程頤涪州編管,坐與司馬光同惡相齊。 7. 十二月,涪州安置黃庭堅移戎州。 8. 是年,呂大防、文彥博、韓縝、梁燾、劉摯卒。 |
1. 謫居惠州。 2. 正月,海上道人授蘇軾「以神守氣訣」。 3. 閏二月十四日,白鶴峰新居成,自嘉祐寺遷入。築室二十間,有「德有鄰堂」、「思無邪齋」。西鄰為翟秀才,林行婆。向程天侔乞樹秧栽種。 4. 長子邁授韶州仁化縣令,攜家來惠州。 5. 閏二月,詔上清儲祥宮御篆碑文,蘇軾所撰,已令毀棄,宜使蔡京撰文並書。 6. 又詔寧遠軍節度副使、惠州安置蘇軾,責授瓊州別駕,移送昌化軍安置。 7. 太守方子容來別。 8. 蘇軾置家於惠州,四月十九日獨與幼子蘇過負擔過海。子孫痛哭於江邊,為死別。五月抵梧州。十一日與子由相遇於藤州,相處一月,同行至雷州,六月十一日相別渡海。 9. 七月二日到儋州。州守為張中。.初僦官屋,以庇風雨。十月,因官屋破漏,一夜三次遷移。十二月,致書蘇轍,為《和陶詩》作序。 |
1.《白鶴峰新居欲成夜過西鄰翟秀才二首》、《行瓊儋間肩輿坐睡夢中得句》、《安期生》、《儋耳山》、《和陶勸農》、《聞子由瘦》、《椰子冠》、《昌化軍謝表》、《與范淳父書》、《與王敏仲書》。 2. 韓宗道、錢勰、游師雄、江端禮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