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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份

年 齡

重  要  史  實

生  活  經  歷

創 作 及 其 它

嘉祐元年〔丙申〕

1056

二十一歲

1.     四月,六塔河復決。諸路言江河決溢,河北尤甚。

2.     八月,韓琦為樞密使,張方平為三司使。

3.     十二月,劉沆罷相,曾公亮參知政事。以包拯權知開封府。

1.     正月,蘇軾在成都淨眾寺為張方平畫像留寺中,蘇洵為此作《張益州畫像記》。

2.     三月,蘇洵帶領軾、轍,離家赴京師,參加禮部秋試。過扶風,次於逆旅。

3.     父子三人乘馬行至河南,馬死於二陵,騎驢至澠池,停歇於奉閑僧舍。

4.     五月抵京師,館於興國寺浴院。九月,與林希、王汾、顧臨、胡宗愈等同軾舉人景德寺。袁轂第一,蘇軾第二,子由亦中舉。

5.     蘇洵上書歐陽修,歐大愛其文辭,以為賈誼、劉向不過。又以其書獻諸朝,公卿士大夫爭傳之。

1.     周邦彥生,程琳卒。

 

嘉祐二年〔丁酉〕

1057

二十二歲

1.     正月,歐陽修權知貢舉。梅摯、王珪、范鎮、韓絳為副主考官,梅堯臣為編排評定官。時士子尚為險怪奇澀之文,號太學體,修痛排抑之。榜出,囂薄之士,候修晨朝,群聚詆斥,或為祭文投其家。然文體自是遂變。

2.     五月,舉行磨勘法。

3.     八月,諸州罷廣惠倉。是年,章衡、葉溫叟、朱光庭、林旦、曾鞏、程顥、張載、晁端彥、刁王壽、蘇舜舉、張琥、傅才元、鄧文約、家定國、陳侗、蔡承禧、呂大鈞等並登第。

1.     蘇軾應進士試,歐陽修得其《刑賞忠厚之至論》、以為異人,欲冠多士,疑門下士曾鞏所為,乃取為第二。復試《春秋》對義居第一。及殿試章衡榜,中進士乙科。蘇轍亦中舉。

2.     蘇軾以書謝主考諸公,因歐陽修謁見文彥博、富弼、韓琦,皆以國士待之。

3.     歐陽修命門生晁端彥與蘇軾訂交,并謂蘇軾必名世。

4.     四月八日,母程夫人病故,年四十八。蘇洵父子奔喪回蜀。葬程夫人於武陽縣安鎮鄉可龍里。

  1.《刑賞忠厚之至論》、《上歐陽內翰書》、《上梅龍圖書》、《上范舍人書》、《上梅直講書》。

 

2.邵伯溫、陳師錫、陳瓘生。杜衍、王洙、狄青、孫復卒。

嘉祐三年〔戊戌〕

1058

二十三歲

1.     三月,以起居舍人范鎮知制誥。

2.     六月,文彥博罷,韓琦為相。宋庠、田況並為樞密使。包拯權御史中丞,歐陽修權知開封府。

3.     十月,王安石為度支判官,上萬言書,極陳當世之務。

4.     十一月,議減冗費。

1.     在家服母喪。

2.     王素移鎮成都,蘇軾往謁,進《上知府王龍圖書》。

3.     十月,蘇洵得雷簡夫書,聞召命將至。十一月五日,召命下,本州發遣,蘇洵稱病不起。

1.       吳育、王堯臣卒。

 

嘉祐四年〔己亥〕

1059

二十四歲

1.     二月,罷榷茶法。以廣惠倉隸司農寺。置館閣編定書籍官。

2.     三月,包拯權三司使。

3.     五月,王安石直集賢院。

1.     在家服母喪。

2.     十月,啟稱還朝。蘇氏父子三人由眉山登舟,經嘉州、忠州,出三峽,歲暮抵荊州。王弗隨行,長子蘇邁生於是年。

  1.《初發嘉州》、《屈原塔》、《巫山》、《黃牛廟》等詩,《南行前集敘》。晁說之、李廌生。陳執中卒。

 

嘉祐五年〔庚子〕

1060

二十五歲

1.     三月,知制誥劉敞、翰林學士歐陽修論茶法利害。

2.     四月,命王安石同修起居注,安石固辭,五月為三司度支判官。

3.     七月,歐陽修等上所修《唐書》二百五十卷。趙尚寬於唐州大興水利。

4.     十一月,宋庠罷,曾公亮充樞密使,張日韖砥B孫抃並參知政事,王安石同修起居注。

1.     正月五日自荊州起程行陸路,由荊門宜城經襄陽、鄧州、唐州、許州,二月十五日蘇氏父子到達京師,寓於西岡。朝廷授蘇軾河南福昌縣主簿,不赴。舍人知諫院楊畋以蘇軾所作五十篇文奏上。

2.     八月,蘇洵除授試校書郎。翰林學士歐陽修上其所著《權書》、《衡論》、《機策》二十二篇,宰相韓琦善之;召試舍人院,以疾辭。本路轉運使趙抃等荐其行義,修又言洵既不肯就試,乞除一官,故有是命。

  1.《荊州詩》、《新渠詩序》。梅聖俞、劉沆、劉羲叟卒。

 

嘉祐六年〔辛丑〕

1061

二十六歲

1.     三月,富弼以母喪去位。

2.     五月,賜徐州顏復、潤州焦千之等七人進士出身,余悉授試校書郎。

3.     六月,司馬光知諫院,王安石知制誥。命翰林學士吳奎、龍圖閣直學士楊畋、權御史中丞王疇、知制誥王安石,就秘閣考試制科。

4.     八月,仁宗御崇政殿,策試賢良方正能直言極諫科。

5.     閏八月,韓琦、曾公亮相,歐陽修參知政事。

1.     蘇軾與子由寓居懷遠驛。

2.     歐陽修以才識兼茂荐之秘閣,試《王者不治夷狄》、《形勢不如德》等六論。舊不起草,以故文多不工;軾始具草,文義粲然

3.     八月,蘇軾、蘇轍與王介應賢良方正直言極諫策問。蘇軾所對入第三等,王介第四等,蘇轍第四等次。及除官,王安石不肯撰蘇轍告詞,改命沈遘,乃為之詞。

4.     蘇軾授大理評事、簽書鳳翔府節度判官。十一月赴鳳翔,子由送至鄭州。十二月十四日到任。

5.     蘇轍授商州軍事推官,因父洵被命修禮書,身旁無待子,上奏乞留京師養親。

6.     蘇氏父子赫然名動京師,蘇氏文章遂擅天下,時文為之一變,目蘇洵為「老蘇」。

  《上兩制書》、《上富丞相書》、《上曾丞相書》、《王者不治夷狄》等六論。

  宋祁卒。

嘉祐七年〔壬寅〕

1062

二十七歲

1.     三月,趙概為參知政事,吳奎為樞密副使。

2.     四月,夏國主諒祚求賜書並進馬於宋,詔賜九經。

3.     五月,起居舍人,天章閣待制兼侍講司馬光仍知諫院。

4.     八月,賜皇子名曙。

5.     十月,命知制誥王安石句當三班院。

1.     在鳳翔簽判任,於其廨宇之北隙地為亭。

2.     二月,受命出府,至寶雞、虢、郿、盩厔四縣減決囚禁。

3.     春旱,於太白山上清宮祈雨。

4.     時太守為宋選。

5.     八月,二伯父蘇渙在提點利州刑獄任上病卒。

  1.《和子由澠池懷舊》、《喜雨亭記》、《鳳鳴驛記》、《郿塢》、《歲晚》等詩。

2.包拯、楊畋卒。

嘉祐八年〔癸卯〕

1063

二十八歲

1.     三月,仁宗崩,趙曙即位,為英宗。

2.     四月,立京兆郡高氏為皇后,北作坊使遵甫之女。

3.     五月,富弼除喪,復相。

4.     七月,呂海為起居舍人、同知諫院。

1.     在鳳翔簽判任。

2.     正月,宋選罷鳳翔任,陳希亮自京東轉運使來代。二月,過開安,見劉原父,留劇飲數日。三月,過寶雞。

3.     陳希亮作凌虛台,請蘇軾作《凌虛台記》。與陳希亮第四子陳慥訂交。王監府諸軍,居相陰,日相從。蘇軾喜佛,自王彭發之。見民之所最畏者,莫若衙前之役,作《上韓魏公論場務書》。修衙前規,衙前之害減半。

  1.《和子由蠶市》、《李氏園》、《鳳翔八觀》等詩,《思治論》。

  2. 王朝雲生,龐籍卒。